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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里的衣冠禽兽,青岛12岁女学生被害,凶手竟是优秀的教导主任

2021-10-18| 发布者: 拍乐网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
摘要: 有人曾说“年轻女孩是世界上最危险的群体”,从一些新闻来看,这话不属假,每一年有关女性失联的新闻都不在......
广州侦探

有人曾说“年轻女孩是世界上最危险的群体”,从一些新闻来看,这话不属假,每一年有关女性失联的新闻都不在少数,韩国经典电影《杀人回忆》说的便是这方面的故事,而且还是由真实事件改编而来的,而在90年代的山东,就曾发生过一起至今还让人后背发凉的案件。

那是1992年4月4日的青岛一个深夜,一位老汉路过田地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奇怪的麻布袋,他拍了两下发现,这里面装的东西有点奇怪,老汉将其打开之后,借着微弱的灯光一看,居然是一具已经腐臭的尸体。

警察赶来之后,经过法医鉴定,这是一具10到14岁,身高在150cm左右的女尸,头部有两处粉碎性骨折,另外死者的左手和左侧挠骨都已经缺失,这说明犯罪分子曾多次对尸体进行掩埋和转移。

然而让人细思极恐的是,根据附近最近失踪的人员记录,是一位1991年6月失踪的12岁女孩,这名女孩名叫丽丽,头一年6月失踪,到了第二年4月才被发现尸体,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?

之后在警察人员的调查下,发现死者丽丽确实有着一段不一样的人生,她本来是出生在一位姓刘的人家,之后因为家里太穷便是被一位姓张的夫妇收养。

而这位姓张的夫妇对于丽丽还是非常关照的,直接将其当成了自己亲女儿看待,而丽丽也非常懂事,从小到大都没有让养父母操什么多余的心。

经过对丽丽周边关系的调查,同学们都说丽丽在生活中是一个非常本分的女子,完全不可能跟什么人结仇的。但即便是如此,出于办案的警觉,警察还是注意到了一个人,这个人就是丽丽的教导主任张铭玉。

周围对于张铭玉的评价十分复杂,在教师这一块,张铭玉先后都被评过优秀教师,关于教学才能也是被人赞不绝口的存在,但张铭玉也因为感情上的事被妻子刘某抓住过,因为这档子事在,张铭玉在为人方面始终被人诟病。

因此警察便是在推测,丽丽的失踪会不会跟张铭玉有关呢?

这时又有一个女孩进入了警察的视线,这个人就是死者丽丽的堂姐张某,因为在警察的调查中,张某跟张铭玉暗地里见过很多次面,而张某比丽丽大了好几岁,最终张某向警察坦白,她说自己已经被张铭玉霸占了七年之久,还威胁说如果这件事败露出去,就就张某的妹妹下手。

张铭玉口中的妹妹,自然就是张某的妹妹丽丽,但张铭玉自然是没有放过丽丽,还叫妻子刘某将丽丽骗到了自己家里,但丽丽却誓死不从,还说要将此事抖落出去,恼羞成怒的张铭玉便是将丽丽杀害,还先后转移了几次尸体,直到时隔将近一年之后,尸体才被发现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,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而这只是原则性规定,具体案情是更重要的。关于赔偿问题,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。

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,最高可判处死刑。

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孕妇等弱势人员的,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、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,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%以下。

对于有前科的,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、时间间隔长短、次数、处罚轻重等情况,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%以下。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。

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:“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、收养、看护、教育、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,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恶劣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“有前款行为,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”

最终张铭玉跟刘某等人便是被警方抓获,毫无疑问死刑便是他们最终的归宿,像这种类似的案子并不在少数,自然会给人一种恶魔在身边的感觉,有必要的就是一定要加强对女孩子安全意识的培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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